关于印发《中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处):
《中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已经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2014年12月22日
中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央、教育部及北京市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二条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第三条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学校跨越式发展战略中,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第四条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从学校实际出发,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第五条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第三章 主要责任
第六条 贯彻执行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第八条 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第九条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发展青年教师和学生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认真做好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
第十条 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一条 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第四章 工作目标
第十二条 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证和监督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努力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院级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观念牢固,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和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富有成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4.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第五章 主要措施
第十三条 加强统一领导。校党委对全校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第十四条 调整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坚持便于工作和发挥作用的原则,适应形势变化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党员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岗位上来。重点抓好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积极推进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共建,切实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相关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等,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创新党组织活动的途径和方式,使党组织的活动更加贴近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更加富有时代感和吸引力。
第十六条 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校党委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经常深入基层,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特别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单位建立联系点。
第十七条 根据要求开展评优活动。校党委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的相关安排,每两年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搞好舆论宣传,深入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新形势下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和激励作用。
第十八条 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校党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注意检查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