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套取科研经费576万元
检方指控王新海涉嫌贪污和行贿两项罪名。其中贪污罪的三项指控分别为,2009年至2011年期间,王新海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长江大学教授并担任《物探新方法新技术研究》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伙同方某旺、唐某(均另案处理),通过虚报劳务费等方式,先后套取上述二学校科研经费314万余元,并将其中人民币70万余元据为己有,剩余给了方某旺和唐某二人。
其次是,2010年至2012年期间,王新海如法炮制,通过虚构北京山漠海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协助开展科研工作的事实,由该公司开具覆压孔渗实验费、服务费等内容发票,先后套取上述二学校科研经费205.99万元并据为己有。
第三笔发生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王新海通过虚构他人劳务支出、冒用他人签名、实际控制他人名下银行卡的方式,先后套取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支出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56.05万元,并将其中47.082万元据为己有。
指使学生开银行卡自己用
昨天,王新海在一中院出庭受审。虽然将巨额的科研经费据为己有,但王新海的穿着打扮依旧十分朴素。对于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王新海表示指控“基本属实”。
接下来回答公诉人提问时,王新海大致讲述了自己领空饷以及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的事实。“由于石油大学发劳务费的时候都是通过银行卡,所以我就找了几个自己学生,让他们去办了银行卡,但是这些银行卡实际上我来使用。”王新海说,8个办卡的学生里只有一人实际参加了科研项目,其他人都没有参与。而当劳务费打到这些学生的卡里后,王新海再把钱从这些学生的卡里转到自己银行卡中。
在长江大学冒领的劳务费大致也是这个操作过程,他负责提供学生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然后再以各种借口找其他学生代为签名。而为科研项目开发票的所谓“北京山漠海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实就是王新海为了倒账专门注册的公司,公司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是负责虚开发票从高校套出科研经费。
向老同学帮忙行贿50万
检方同时指控王新海于2009年至2013年期间,为感谢时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副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副总经理方某亮(另案处理)在协调调动工作、获取相关科研项目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并进一步谋求其在给予科研项目等方面提供便利,通过方某亮之妻魏某(另案处理),先后给予方某亮50万元。
对于这一指控,王新海表示,自己只是感谢老同学多年的帮助。“之前我孩子来北京上大学,他一直就挺关照的,我就想着怎么感谢他一下。”王新海说,从2006年开始,他每年春节会给老同学送去一万元钱作为过节费。而之后,王新海为了感谢方某亮帮助他调入石油大学提供帮助,更是将过节费的金额提高到了10万元和20万元不等。
“他进中石油之前在石油大学任教,里面的人他熟悉一些,所以给我提供了不少帮助。此外,我还经常就自己的研究方向向他咨询,他会向我提供一些行业发展的预测。”除了直接给方某亮送钱,王新海还会投桃报李地将自己套取的科研经费分给方某亮的弟弟方某旺。昨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文